王合安老人向记者展示市民的委托材料
这位74岁的老人叫王合安,他认为燃气公司不该收取每月2元钱的气表维修更新费
从2001年开始,老人连打9场官司,至今一场未胜,家里燃气也被停掉。你认为值不值得,请登录商报网说出你的观点
对话人物:王合安,新乡市103工厂退休工人,74岁。
对话背景:因为认为燃气公司收取的2块钱燃气表维修更新费不合理,从2001年起,这位老人开始和有关部门“较真”,先后将地方燃气公司、市物价局、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告上法庭,打了9个官司。而伴随着这些官司之路的,是不断增多的支持者。到目前,新乡市已有10多万人登记在册,提交手续委托他出面打这个官司。
昨日,作为10多万人的代表,王合安和新乡市发改委的又一次官司,终于开庭。
王合安为什么揪着2块钱的燃气收费不放?他的理由是否站得住脚?昨日闭庭之后,记者和他进行了对话。
较真的老人
收费不合理,
我要讨说法
河南商报:上午开庭情况怎样?
王合安:庭上只是进行了相互指证,没有进行辩论,这种官司很麻烦。
河南商报:你什么时候开始为燃气收费的事儿“较真”的?
王合安:早啦!从2001年起我就开始为这事儿打官司。
河南商报:是什么触动了你维权的神经?
王合安:1994年,我家交了2500元燃气安装费后,成为新乡市最早一批燃气用户。这期间缴费一直正常。到了2001年七八月份,我突然发现收费员给我的收费条子上多了一个收费项目:气表更新费,2块钱。
我问收费员,这个项目咋回事儿?收费员解释,气表都有使用年限,收费是更新气表用的,现在收费,等将来换新表就不用再掏钱了。我觉得不合理,就开始维权了。
河南商报:不合理在哪里?
王合安:燃气安装费我都掏过了。现在我只是燃气使用者,气表是你燃气公司正常向我供气的配件之一,你公司更新配件难道让我消费者掏钱?这好比去市场买菜,秤坏了让买菜的出钱一个道理。
河南商报:秤和气表能相提并论吗?
王合安:怎么不能相提并论?现在新乡市没有一份文件认定气表是属于用户的。既然不属于用户,用户为什么要掏钱更新,然后让企业通过它挣钱?
河南商报:你的说法燃气公司接受吗?
王合安:当然不接受了,市民涉及面太大。燃气公司还拿出了市物价局准许收费的文件压制我。我一看讲理说不通,就决定通过法律讨公道。
执著的老人
官司都败诉,
但我不认输
河南商报:你第一个官司告的是谁?
王合安:当然是燃气公司了。不过官司很快判下来,我输了。原因是被告当庭出具的市物价局文件。
在这份新乡市物价局新价工字(2001)117号《关于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2块钱的收费项目,法院认定被告收取每月2元气表维修更新费是合理合法的。
我不服,二审还是输了。
河南商报:那你怎么办?
王合安:别看年龄大,我脾气倔着呢。于是我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把矛头对准了市物价局的文件。按照行政诉讼的程序,我先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结果市政府不受理,我又将市政府告上法庭,告他行政不作为。
这个结果还是不理想,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我的起诉。闹到省高院后,省高院维持了原裁定。
河南商报:这下你没辙了吧?
王合安:没吃过猪肉,还没有见过猪跑?我以前经常到法院旁听案件,还自学了几年法律,知道怎么找门道。
这时,市物价局的主管部门是市发改委。2006年3月,我们将新乡市发改委告上法庭。我们认为市物价局的那份文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新乡市物价局在燃气表产权权属不清的情况下,要求燃气用户每月交2块钱气表更新费,是超越职权的违法行为,应当视为无效并撤销。
河南商报:这次开庭没有。
王合安:开庭了,还是败诉。市中院判决市物价局的文件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依法予以驳回。
我们上诉。不久,省高院维持原判决。
努力的老人
骑车去宣传,市民很支持
河南商报:听你口气,你总是败诉?
王合安:打这类官司,本来就不容易。我是在和一个强大对手斗争。也不能说全是失败,还是有点效果的。
河南商报:什么效果?
王合安:我一和燃气公司打这2块钱官司,他们不再强收我的这个费用了,收我也不会给了。事情一传出去,许多市民效仿我,不愿意交这2元钱的人越来越多。
后来我再打官司,就有大群市民支持我了,要求加入原告队伍的人也越来越多。
河南商报:听说原告已经有10多万人?
王合安:有啊,这可不是吹出来的。到现在有10多万市民都觉得气表更新费不该交,想打官司,就把重任托付给了我们,选出了四个诉讼代表人(不是代理人),我是其中之一。
这些可都是有手续的,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缴费收据等证据都在我这里放着,委托我打官司,经我统计,有10多万了,不信你看看。
(他从卧室搬出9个大纸箱子,记者一一翻看,全是市民支持他打官司的相关证件。)
河南商报:10多万人的材料是怎么收集的?
王合安:打官司后,我经常骑着自行车到各小区、居民楼贴通知,号召燃气用户加入到原告行列,一起来为取消2元钱气表维修更新费努力。人多力量大,我需要有人支持。
通知上会写明我的家庭地址和联系方式,市民们就邮寄或者送过来了,有时候我也上门去取。
倔强的老人
燃气被断掉,生活受影响
河南商报:斗来斗去,对你有好处吗?
王合安:这不是好处不好处的问题,这是关系到每个市民利益的事儿,也是在帮助政府改正错误。咱不是坏人,干吗非要和政府过不去?是政府部门下发的文件的确错了。
河南商报:打官司很折腾人,很影响你的生活吧?
王合安:生活受影响是免不了的。我告燃气公司不交2块钱后,燃气公司看不交费用的人越来越多,不是事儿,决定拿我先“开刀”。
2005年3月,我收到燃气公司通知,再不缴费就停气。我没有搭理他们。三天后,家里管道断气了。到现在,我家用的还是电磁炉。
没有了燃气,做饭不方便,子女们每周一次到我家聚聚的场面也没有了,害得我们老两口只能朝孩子们家跑。
河南商报:子女不反对?
王合安:他们认为我的说法有道理,应该去讨个说法,不反对,都挺支持。再说他们不支持也得支持,我说了算。
河南商报:你出面打官司,费用咋解决?
王合安:其他人的钱我一分不拿,我花的都是自己的钱。好在我懂法律,少了聘请律师这块费用。
不过就这样,这些年的开销也不少,没法计算,光是这些年的时间都浪费了,这些年干点其他事,说不定赚很多钱了。
河南商报:有什么特别难的地方吗?
王合安:我已经打了9个官司,最大的难处就是立案问题。打行政官司立案太难。(一言难尽状)
拼搏的老人
管他风言语,我要进行到底
河南商报:听说在你们第一次告新乡市发改委败诉后,市发改委已经下文终止了市物价局的那份收费文件。
王合安:那也是我们起诉的成果之一。虽然我们败诉了,但到2008年6月份,市发改委下发文件,终止了市物价局的收费文件,我们很高兴。
河南商报:那现在为什么还要起诉市发改委?
王合安:看到这个新文件后,我们发现,市发改委在燃气公司收取气表更新费方面是换汤不换药。
这份文件称:根据河南省政府第47号政府令《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燃气气源工程及储气站、干管、调压站、供应站等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负责筹措;庭院、户内管道建设资金,由用户单位或个人筹资建设”。
新文件撤销了每月2元的费用,但换气表时还要再付钱,这等于是把过去的分期付款改换成了一次性支付,这不跟没有变是一样吗?因此我们要继续起诉。
河南商报:起诉的理由是?
王合安:有两方面:一是被告作出终止市物价局收费文件通知时,未经申请、审查、听证、批准等法定程序,因程序违法应当撤销;二是市物价局的那份收费文件除了收费条款,还有保证居民安全稳定用气等款项,如果停止执行,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将不能保证,所以它“一刀切”终止不合适。
河南商报:你的最终目的是?
王合安:就是求个真切。现在新乡市有关部门对气表产权归属还没有结论,根据目前情况,我们还是认为市民不应该掏气表更新费。何况郑州和洛阳做出表率,早已取消了气表更新费。
河南商报:已有人认为你是在“哗众取宠”了。
王合安:不能这么说,我是在维护公民的权益,我不怕风言风语。这不是小数目,光气表更新费,燃气公司每月就有几十万元的收入。(河南商报 记者 王向前 实习生 霍娟娟 文/图)


编辑:徐华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