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公半身瘫痪 20万元赔偿款成一纸空文

发布时间: 2008-05-09 12:05:42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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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公半身瘫痪20万元赔偿款成一纸空文

被执行人梁春湘的车

  在石场打工遇上土石崩裂的上栗县农民工曾昭辉,下半身瘫痪后,臀部已经大面积溃烂,并可见骨头,惨不忍睹。二审判决生效已半年,但仍是一纸空文,他甚至担心自己死了以后,近20万元的赔偿款也拿不到,因为被执行人当中有上栗县政协委员。

  一条生命危在旦夕,救命钱为何拿不到?是法院不敢得罪政协委员,还是被执行人真的没有财产可执行?本报记者赶赴上栗县深入采访。

  土石崩裂砸中农民工

  如果不受伤,今年48岁的曾昭辉现在应该出现在农田里忙春耕,但下半身已瘫痪的他不但站不起来,臀部大面积溃烂并依稀可见骨头的病情开始让他担心自己是在慢慢等死……

  曾昭辉出事的地方在楚山采石场,坐落在上栗县桐木镇楚山村。2006年8月5日,湖南老板梁春湘与楚山村人曾广建、欧阳辉花合伙开办的石料场签订了石灰窑、碎石机、石矿承包协议,梁春湘每年交纳1.6万元设备租金费。

  曾昭辉的家人告诉记者,从那之后,梁春湘便雇请曾昭辉在该石场内做散料工。同年,梁春湘将石料开采转包给湖南浏阳人陈章明。

  同年12月31日上午9时许,曾昭辉和陈章明在石料场做事,因当天人手不够,陈章明便叫曾昭辉到上面撬料,就在他作业时,被炸松的土石突然发生崩裂,一大块泥土从约10米高处坠落,击中曾昭辉的胸背部,曾当场倒地不省人事,后被送往医院抢救。

  矿主承包商推卸责任

  记者在萍乡上栗医学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法医学鉴定书上看到,曾昭辉被定为二级伤残。

  记者了解到,据曾昭辉家人提供的医药费用发票计算,曾昭辉花去近3万元。事发后,只有梁春湘拿出3500元,其他费用都是曾昭辉的家人四处借来的。

  事后,曾昭辉的家人找到矿主及承包商协商解决医药费等问题,但遭到拒绝。梁春湘认为,曾昭辉是在陈章明承包的楚山石场工作时受伤,曾昭辉是陈章明雇请的民工,工资都是陈章明直接支付,所以应该由陈章明或者采石场承担责任。曾广建与欧阳辉花都认为自己早已与梁春湘签订了出租协议,只收租金,其他事情一概不管,所以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各责任人赔偿

  医药费没有讨到一分,矿主及承包商们像踢皮球一样推卸责任。曾昭辉躺在家里天天还需要打消炎针,以保障创口不扩张,为此,曾家人四处借钱。

  2007年1月29日,曾昭辉向上栗县人民法院起诉梁春湘、曾广建。审理期间,作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曾爱文又将陈章明、欧阳辉花追加为被告。同年7月9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曾昭辉在曾广建与欧阳辉花的石料场内为梁春湘提供劳务,梁春湘发给曾昭辉工资,属雇佣合同,后梁春湘又将部分石料工程转包给陈章明,曾昭辉在作业中受伤,对损害事实的发生,梁春湘与陈章明应承担主要责任。曾广建和欧阳辉花为梁春湘、陈章明提供场地、设备,并收取租金,为受益人,因其并未审查梁春湘与陈章明是否有相应的采石资质,故曾广建和欧阳辉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曾昭辉在石料场从事散料工作,却听信陈章明到上面去撬料,他疏忽了安全意识,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法院作出判决,曾昭辉的医药费、残疾赔偿金、后期护理费等共计21.17万元的费用,由曾广建承担10%,欧阳辉花承担10%,梁春湘承担35%,陈章明承担35%,曾昭辉本人承担10%的责任,上述款项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一审宣判后,梁春湘不服,向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7年11月16日,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赔款分文未得

  曾昭辉的儿子曾宪立告诉记者,法院宣判的当日,他拿着由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书赶到家里,一个字一个字地念给躺在床上不能动弹的父亲听,当父亲听到法院维持一审判决结果时,已经说不出话的父亲流下眼泪。由于父亲受伤,曾家已经负债7万元,买不起轮椅,只能躺在床上的父亲等来法院终审判决时,他的臀部创口直径已经达到20多厘米,深度达3厘米,依稀可看见骨头。

  曾宪立告诉记者,就在曾家人满心欢喜地等待上栗县人民法院执行生效的判决,打算拿到执行款立即抢救父亲的伤情时,法院迟迟没有答复,之后主办法官告诉他们“被执行人没有钱,执行不了”。

  这让曾家人大感不解,因为被执行人欧阳辉花不但家境富裕,而且还开了一家矿泉水厂。湖南老板梁春湘有一辆没有来得及开走、被留在楚山的推土机及一辆小轿车。但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梁春湘不能来,所以拍卖不了,执行久未下文。

  事后,曾家人打听到,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的欧阳辉花是上栗县政协委员。曾家人推测,法院迟迟不敢执行,与这名政协委员有一定的关系,其他几名被执行人也一直在观望法院的执行态度。

  一被执行人是县政协委员

  5月6日下午,记者驱车来到上栗县桐木镇楚山村采访。在曾昭辉家里,记者见到了瘫痪在床的曾昭辉。见到记者到来,曾昭辉试图伸出手打招呼,但无力的他只能将手稍微抬起,并指着喉咙向记者表示,说不出话了。曾宪立告诉记者,由于没有钱治疗,家里只能天天请村里的医生来给父亲打点消炎针,尽最大努力保障创口扩张慢一些,但由于伤情不减,父亲经常发烧,饮食不进。5日晚上,父亲再一次高烧不退,浑身抽筋,家里人担心父亲快不行了。

  被执行人果真如法院所称“没有钱,执行不了”吗?记者来到欧阳辉花所办的真圣山泉有限公司采访,发现这家公司颇具规模,院子里停有数辆小轿车。随后,记者在上栗县城部分宾馆、酒店采访时得知,上栗县有许多宾馆、酒店用的水都是由真圣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矿泉水,根本不像相关人员所称的“没有钱,执行不了”。6日傍晚6时许,记者找到楚山村委会欧阳书记,试图联系采访住在村里的欧阳辉花和曾广建,但这名书记称没有他们的电话。几经周折,记者找到该村委会主任,让他联系一下欧阳辉花等人。很快,村主任告诉记者,欧阳辉花不在家,曾广建一个人不愿意接受采访。

  此案具体由上栗县人民法院负责执行,是什么原因让法院执行不了呢?该县法院相关负责人没有接受记者的采访。

  为证实欧阳辉花是否是上栗县政协委员,记者又驱车来到上栗县政协。政协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欧阳辉花是上栗县的政协委员,并拿出县政协通讯录向记者证实欧阳辉花是真圣山泉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但对于欧阳辉花与法院执行之事,他称不知道。

  是什么原因让如此明朗的案件执行不了?本报将追踪报道。□ 文/图 记者叶伟

编辑:lijin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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