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著名作家毕淑敏接到朋友的电话称,安徽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在网上传播其小说《红处方》。而毕淑敏并没有向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授权,毕淑敏认为该学校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6月,经公证人员公证,原告将侵权证据固定下来,并向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目前,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毕淑敏的代理律师杨君称,该网站未经原告毕淑敏的许可即登载《红处方》图书供网络用户阅读和下载,严重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一定的损失。被告应对上述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记者了解到,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如果为了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向少数教学、科研人员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进行公开传播则需经过著作权人批准,并向著作权人支付费用。而据杨君介绍,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未对毕淑敏作品设限,不仅本校学生可登录下载,普通网民也可浏览,因此认为学校对作品进行了公开传播。
昨天,记者登录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网站,进入“在线电子图书馆”后,未发现《红处方》。而据杨君介绍,6月中旬她上该网站,《红处方》仍被下载阅读。记者同时发现,该校电子图书馆分类详细,有工具辅导、管理教学、课外读物、社会科学等8大类别,仅文学历史类就收录了郑渊洁童话、伊索寓言等3700本著作。记者曾致电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网络中心,一名周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这些数字图书中,有的是购买的,有的是由网上下载的。当记者问及是由哪个部门来负责这些数字图书上传的种类和数量时,他回答“不知道”。随后记者联系上该校校长纪迎春,可当记者刚讲完毕淑敏、《红处方》几个字时,纪校长就告诉记者,“不了解此事,正在开会”,并挂断电话。
据了解,该案将于7月中旬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