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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香港5月28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28日宣布,新通过的《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将于6月1日刊登宪报,并将分两阶段实施以规管商业电子讯息的发放。
香港特区政府工商及科技局副秘书长黎陈芷娟表示,该条例将规管所有通过电子途径发送宣传、推广产品和服务的讯息。
条例的第一阶段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以规管以不正当手法发送给大量收讯人的行为,这些罪行的最高处罚为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5年。条例还将禁止诈骗及其他与传送多项商业电子讯息相关的非法活动,这些非法活动将由警方处理,最高罚款由法庭决定及监禁10年。
条例的第二阶段将制定发送商业电子讯息的规则,并将于2007年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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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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