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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向执法部门下达罚没指标将被追究责任

发布时间: 2007-03-05 16:10:01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南昌3月5日电(记者沈洋)江西九江市日前出台规定,禁止向执法部门下达罚没指标,违者将受到处分。

九江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出台机关效能建设基本制度等规定,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执法责任制。根据规定,今后向各级执法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等60种行为,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追究责任的方式分为书面检查、告诫、扣发奖金、通报批评、调离执法岗位等,同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另外,对不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贻误工作、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的机关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对分管范围内工作人员发生效率低下,作风恶劣,违纪、违规问题长期失察、管理措施不力或放任不管的机关干部,也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编辑: 申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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