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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莉)“老师让我们每学期交纪律保证金,然后根据违纪情况在里面扣除。”昨日,一位学生反映说,西安商贸旅游学院酒店管理06级三班的老师收取学生纪律保证金,第一学年收50元,第二学年收200元,违纪不交罚金的学生就会被停课,每次违纪罚多少钱由班长做记录,学生们认为这种做法很不合适。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学生反映的班级了解情况。该班的几名女生证实了这名学生反映的情况,并说交纪律保证金的事情家长都知道,不然家长不会给,而且家长也没想着要回来。这几名女生说,班上几乎每个人都交了,不然不让报名;但有几个没交的,老师后来也让报名了。
在该校学生处,一位比较了解该班情况的老师说,现在的学生本身就不好管,他们是技校,学生就更不好管了,迟到、旷课成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对学生进行经济处罚只是老师的一种教育手段,是个别班级的行为,应该说还是有点用的。对于收取的纪律保证金的流向,这位老师认为,一般老师都会退给学生家长的。
据了解,今年3月就有消息报道我省一所技校收取学生纪律保证金的事情,该校校长认为这是普遍现象,没啥大惊小怪的。本报也曾经报道过西安一所职业学校的一位老师,对班上有谈恋爱迹象的学生收取罚金的事情。
对此,教育研究者高春鸿认为,向学生收取纪律保证金体现了老师的无奈和教育者的管理焦虑。不过从教育方式来说,以罚代管的教育手段是不可取的,会让学生产生抵触心理;而为此停学生的课就更不应该了,学生都是未成年人,被停课后如果不向家里说,混迹在校外就脱离了监管,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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