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200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命题标准出台,重点是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杜绝设置偏题、怪题。
课程改革实验年级的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制的方式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包括各学科成绩的等级和总成绩的等级。C等为合格等级,由各省辖市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确定,C等以上的等级和等级标准根据学生的考试结果并结合当地优质普通高中资源的实际情况确定。学业考试成绩由各地基础教育管理部门确定等级并统一实行网络化管理。非课程改革实验年级的学生,仍然采用原始分呈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学业考试成绩给地区、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