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政府获悉,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我省已正式下发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通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除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省重点项目及符合法定条件的单独选址项目外,其他项目需要修改或调整规划的一般不得涉及基本农田。另外,我省还将全面清查违规建设用地,减少企业非生产性用地,严禁建设所谓“花园式”企业,行政区域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追究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
严禁“以租代征”农用地
意见指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除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省重点项目及符合法定条件的单独选址项目外,其他项目需要修改或调整规划的一般不得涉及基本农田。
严禁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依法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并严格限定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内。
严禁建设“花园式”企业
意见指出,要对各省辖市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年度责任目标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减少企业非生产性用地,严禁建设所谓“花园式”企业。
要以各类开发区、工业集聚区为重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区,按规定应使用多层标准厂房的建设项目,必须进入标准厂房区,不得单独供地;对其他建设项目,应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对项目的性质、规模、用地面积、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容积率控制指标、拟供地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工业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最低价标准;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土地的,按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省人民政府将选择试点行业,有计划地推进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实行土地管理问责制
各地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用地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的,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追究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国土资源、监察、公安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触犯刑律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杨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