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还建议,要建立农村环境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一是要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将生态环保切实提上各级政府、尤其是县、乡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保护与治理并重,严格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重视自然环境的保护与修复;二是要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制定考核办法,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