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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直医保开始申报缴费工资基数
河南日报报道:(记者杨凌实习生林琳)河南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6月13日发出通知,7月1日起,省直基本医疗保险费将按新的缴费工资基数征缴,6月25日前,省直各参保单位应向省医保中心主动申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
该中心负责人说,逾期不报者,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将暂按参保单位上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上浮至110%核定,待核实该单位工资总额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
他表示,参保单位应严格按照工资总额确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在职职工应按其上年度实发的全部劳动报酬的月平均数进行申报,其中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等等;退休人员按其上年度发放的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的月平均数申报。
为了规范申报工作,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将对参保单位申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并开展稽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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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硕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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