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一服刑犯为拉关系,对一司法警察又是请吃饭,又是送礼。这名警察也不负所托,编造虚假立功材料帮对方获减刑1年。近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徇私舞弊罪判处这名警察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经白云区法院一审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明,男,37岁,大学文化,原王武监狱司法警察。1998年至2004年4月,杨明在贵州省金华监狱三监区任狱侦干事期间,接受该监区服刑犯田某某的宴请和物品。1999年2月,杨明为了让田减刑,将别人的检举揭发行为归属于田某某,并向监狱呈报为田记功一次。1999年5月,经贵阳市中院裁定,田某某获减刑12个月。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以徇私舞弊罪判处杨明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宣判后,杨明提出上诉,结果被贵阳市中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