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
一个青春期的高中生杀了同班女同学,通常人们的第一猜测是两人之间有过感情上的纠缠,但赵大伟和晓霜以前没有任何瓜葛,赵大伟自己也称,晓霜是替罪羊,是无辜的。
赵大伟事后的交代以及警方搜到的一些证据,也证明他对晓霜的残杀并非是应激杀人,警方在赵大伟房间里的书包里发现了一份“计划书”。5月22日这一天,赵大伟详细写下了本日计划:起床,卖手机,买火车票,买假发,一身大人的衣服和包。已开始为自己逃亡做准备的赵大伟,剩下的只是寻找“杀人”的时间和目标。在另一份“计划书”上,他还详细列了一份“目标清单”。
除此外,在他的书包里还发现了几封信,除了留给爸爸妈妈的,还有一封专门留给媒体的信,信中称:“莫将我的行为当作社会或教育等的弊处。这些话,不要出现在报纸、电视上。因为,我想做的只是想追求自己的梦。因为,我的梦是当一名和尚。那样,可以摆脱社会的洗染(它只是不适合我而已)。但梦无法实现。于是,就去追求更高层次的清静(永远地走了)。至于,杀死两个人,只是想报复。报复什么呢?我自己都不知道。”
在约晓霜来到家里之前,赵大伟早已把床单撕成一条一条做准备,他事后交代,在带晓霜上楼的时候,他也曾有过片刻的游移,但关上门的一刹那,那种强烈的杀人念头已疯狂地占据了头脑。他先从后面一刀刺中了晓霜,怕她不死,又在她喉部割了一刀。
赵大伟对自己行为的解释是,“想”杀人,体验杀人,体验逃亡。在被询问为何选定了晓霜时,赵大伟含糊其辞半天,说了句“她长得水灵”。在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的卷宗里,这个案件被称为“523强奸杀人案”,但赵大伟始终不承认自己是为“性”而杀人,“我强奸她是在那种环境下顺水推舟的事”。
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李昌义说,赵大伟杀晓霜后,对尸体的搬动比较大。据他自己交代,在搬尸体时出了一身汗,之后他还洗了两个热水澡。“从这一点来看,他在现场也是非常冷静,甚至有些冷血。”李昌义说,一般的命案犯被抓获时,会提出见父母、见家人等,但赵大伟自始至终只字未提。
负责预审的警员何建平说,在交代杀人行为时,赵大伟依然面无表情,也没有替自己做任何辩解,即使作案用的那把血淋淋的刀,以及晓霜用过的手机摆在他面前让他辨认时,从表情也丝毫窥探不出他内心的情绪。但有时候,赵大伟又确实表现出孩子气的一面。他被抓时身无分文,只在一个口袋里发现了一把土,他后来交代:放这把土,是想万一警察来抓他时,要扬到警察脸上以便逃跑。
反叛?
赵大伟的老家在河北雄县县城附近,父母都做塑料生意,家里的经济条件并不算差。但据说赵大伟的父亲脾气暴躁,父母两人多年打打闹闹,分分合合。在赵大伟出事后,附近的亲邻对此的反应都是“不可思议”,赵大伟在他们印象中是一个很乖很温和的孩子,对家人也很好,当年爷爷生病时,赵大伟用三轮车推着爷爷去洗澡,这样一个孩子怎么会杀了人?
变化是在赵大伟离开家乡到了西安。赵大伟的大伯只有个女儿,赵家希望赵大伟这个孙子能有出息。高二时,大伯将赵大伟的户口转到西安,并给他联系了西安市有名的重点高中铁一中。家里人为赵大伟安排的路很明确:到西安读书,然后考大伯所在的军校。
但赵大伟在日记里倾吐着对家人安排自己生活的不满:“什么学理科,什么考军校,什么这啊那啊!我听,我全听。但我做得到吗?我不是神仙啊!”
学习的压力以及周围的陌生环境,使那时的赵大伟内心也充满了一种灰暗情绪,甚至让人怜惜:“来到西安市已经整整半个月了,和电视中一样,每天的学生、上班族都是准时地等车,过马路———而我也淹没在其中。茫茫人海中,我像一艘独木舟,我清楚地知道,只有自己撑帆掌舵才能到达彼岸。”(2004年2月20日日记)
赵大伟在被捕后提到这段日子,依然充满了委屈:“我这个人不爱哭,但确实每天晚上在屋里哭,我觉得是发自内心的、委屈的哭,那种眼泪是苦涩的泪。”
赵大伟到了西安,一下子有了种强烈的自卑感。赵大伟肤色较黑,他一天洗好多次脸,为时髦,还烫了发。他在日记里写:西安的美眉比家乡的漂亮很多,而自己也比这里人逊色很多。早期日记更多的是鞭策自己学习,后期日记则多了对性方面的内容。他在日记中这样写:“对待女人,我有了新的观点,我不属于一个女人,任何女人却要属于我。”“我真的需要许多女人陪伴我。国外,是最适合我这种人呆的地方。”“不管什么样的女孩,都是那么‘闷骚’。我要××所有的女人,而不再在一棵树上吊死。”
赵大伟一直寄宿在大伯家,大伯平时忙,他的生活大多由伯母照顾。久而久之,他与伯母间的关系,在他看来,也成了不幸的一部分。所有采访中,赵大伟将自己内心愤怒的根源归结为自己的大妈(伯母)。但在赵大伟讲述中,他与伯母的矛盾也无非是不让他看电视、偷看他日记这些琐碎的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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