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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开除一个月后,赖介婷又发现公司将自己的照片和台胞证号码全部刊登在《电脑商情报》上,还发布了“严正声明”。
受到如此“通缉”的赖介婷,将自己的老东家游戏米果网络科技(上海)发展公司(以下简称米果网络公司)及公司的法律顾问上海得勤律师事务所和发布“严正声明”的电脑商情报社告上了法庭。
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米果网络公司、电脑商情报社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电脑商情报》发表声明,向原告赖介婷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米果网络公司赔偿赖介婷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电脑商情报社赔偿2000元。
首例“员工封杀令”
赖介婷系台湾居民,从事游戏开发工作多年。2004年4月,赖介婷进入米果网络公司工作,担任游戏开发部门制作人之职。2006年7月4日,公司以破坏公司团结、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开除了赖介婷并解除了劳动合同。
令赖介婷始料不及的是,一个多月后,米果网络公司在《电脑商情报》上用了半个版刊登了一则“严正声明”,其中有赖介婷及其他5位离职员工的彩色照片和身份证件号码。照片下方写着——
为维护本公司、全体员工、合作厂商、推广人员与游戏玩家之权利特声明如下:
1、赖介婷小姐的竞业禁止期自2006年7月5日开始,至2007年7月4日止;本公司法律顾问、上海得勤律师事务所主任商建刚律师已于2006年7月11日先后向业界发出50多封《律师公函》,善意提醒业界同仁不以任何形式雇佣赖介婷小姐……
2、被本公司开除之员工赖介婷小姐于7月17日下午16:00非法进入本公司开发团队办公室,窃取公司财物,并非法使用本公司计算机设备,本公司已于2006年8月2日向公安局报案,目前此案正受理中……
声明还表示,公司将对赖介婷提起劳动仲裁,请求裁定赖介婷按照《员工服务期协议》约定,支付21个月薪资总额的违约金。另外,还将对赖介婷等6人,根据《刑法》第217条之侵犯著作权行为、219条之侵犯公司商业秘密规定,提请国家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因为话题的敏感性和做法的独特性,此次事件随后被某些媒体定义为中国首例“员工封杀令”,并在游戏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编辑:
吴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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