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护通信设施是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2、盗割电缆,国法不容。3、刑法第124条第一款,破坏公用通信设施,处3-7年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4、举报破坏通信设施犯罪,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500-2000元。
举报电话:110 12300(专项斗争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