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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紧急通知:减免鲜活农产品销售费用

发布时间: 2008-01-29 08:33:22  来源: 洛阳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李松战 见习记者 李迎博)近日因雨雪天气,交通不畅,市场供应受到一定影响。28日,市发改委紧急转发省发改委通知,要求落实相关措施,保障农产品的运输和销售。 

  具体减免事项为:从今年1月24日8时至3月2日24时,所有通过我市公路运输的鲜活农产品车辆,一律免收路桥通行费;从今年1月26日至2月5日,对进入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销售鲜活农产品的,其入场费、工商管理费等各项费用一律减半征收。

    市发改委还要求各级价格检查机构加强对减免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举报,严肃查处不执行上述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 


编辑: 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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