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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中专招生意见出台 普通中专招生22万人

发布时间: 2008-05-09 08:16:01  来源: 洛阳晚报
 近日,我省《2008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出台。今年我省将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中等职业教育招生67万人,比去年增加了5万人;普通中专招生22万人,比去年增加2万人。

报 名

  普通中专招生报名工作由各市、县招办负责,具体时间和办法由各市、县自行确定。身体健康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报考幼师专业和师范类五年制的考生要求未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8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婚否和年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

  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可以持高中学历证明或高考准考证,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

  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由各市、县(区)招办确定。五年一贯制实验班和“3+2”分段制高职设两个志愿,小中专设两个志愿,不设参考和调剂志愿。

  考 试

  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文化课考试时间定在6月25日至26日,考试科目和分值执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豫教基[2008]78号)文件。

  据了解,从今年起全省中招考试方案调整为单科考试和综合考试两种,由省辖市和重点扩权县(市)选择一种考试方案。考试方案一的考试科目为语文、综合Ⅰ、数学、英语和综合Ⅱ,总计分值600分。考试方案二的考试科目为语文、物理、化学、数学、思想品德、英语和历史,总计分值600分。我市采用方案一。

  录 取

  以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为单位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参加当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今年录取工作原则上仍进行两次,第一次拟定在7月份,只录取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录取结果由各市、县(区)招办向社会公布;第二次拟定在10月份进行(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办理录取手续也在本次进行)。

  (记者 刘居彬)
编辑: 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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