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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李建军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 2008-06-15 09:37:08  来源: 洛阳新闻网

     洛阳市纪委、市委政法委联合调查组对“轿车推人600米”案件进行调查,并做出初步处理决定—— 

     公安机关要依法追究肇事嫌疑人李建军刑事责任 

     对事故涉及人员分别做出撤销职务、立案进行责任调查、停职接受检查等决定

    本网讯 (记者 武平乐) 对发生在老城区北大街的“轿车推人600米”案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市纪委、市委政法委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认真调查。6月14日晚,联合调查组根据调查情况,做出初步处理决定。决定如下:

    一、对肇事嫌疑人、市劳教所司法警察李建军,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撤销6月10日中午与肇事嫌疑人李建军一同饮酒的洛阳市劳教所二大队大队长刘庆晨、二大队教导员徐家昌、二大队副教导员杨安生的职务。待调查结论正式出来后,再对此三人作进一步处理。

    三、对洛阳市劳教所所长李爱敏、政委杨利松,由市纪委、市政法委立案进行责任调查。

    四、市交警支队四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孙万伟停职接受检查。调查组将视其配合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五、市纪委、市委政法委联合调查组将对事故涉及的所有人员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另据最新消息,目前,警方正在押解肇事嫌疑人李建军由长沙回洛。预计6月15日上午可将其押解回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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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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