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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河南频道1月28日讯 平原晚报报道:(记者 王俊艳 通讯员 郭培)春节渐近,消费市场日益升温,昨日,记者了解到,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我市将进一步明确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职责和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安全。
据了解,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重点是: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照经营行为;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涉及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卫生行政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环保部门、市城管部门、市公安(消防)部门等20余个职能部门。我市要求各职能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按照“谁审批、谁发证(照)、谁负责”的原则,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无证照经营的查处取缔工作。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和程序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或发现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不予查处的,追究执法人员和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市监察部门将对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行政效能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意识,营造公平、安全、秩序良好的市场交易、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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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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