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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日报报道:(记者 张啸伟)市城乡规划局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首批1361个村庄进行规划,对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作出明确规定,对规划方案逐一审查备案,对规划成果质量严格把关,使农村建设无规划成为历史。
2008年,我市计划完成1361个生态文明村的中心村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以及一般村限制性规划。市城乡规划局结合新乡市生态文明村建设目标任务分解,加强对县(市)、镇(乡)、村的规划管理,在城乡规划区内,建立村镇规划许可制度,对村镇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活动进行监督、审查。
随着生态文明村建设工作的开展,各县(市、区)正在积极地进行规划建设。目前,我市第一批1361个生态文明村规划建设任务共完成699个。其中,封丘县179个生态文明村建设任务,已完成规划编制17个。新乡县176个生态文明村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规划编制任务,待评审通过。获嘉县90个生态文明村建设任务,已完成编制77个。长垣县200个生态文明村建设任务,已完成编制87个。原阳县162个生态文明村建设任务,完成编制67个。延津县97个生态文明村建设任务,已完成编制25个。辉县市180个生态文明村建设任务,已完成编制121个。卫辉市153个生态文明村建设任务,已完成编制88个。红旗区30个生态文明村建设任务,正在编制8个。卫滨区13个生态文明村建设任务正在编制中。开发区14个生态文明村建设任务,已完成编制8个。牧野区33个生态文明村正在编制中。凤泉区32个生态文明村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工业园区11个生态文明村建设任务,正在编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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