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河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豫政开办[2006]3号)精神,按照《濮阳市政务公开暂行办法》和《2006年濮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定和要求,经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06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