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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3月16目从濮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2007年,濮阳市司法机构积极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共有942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法律援助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为更好地体现法律援助职能,2007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使法律援助走到了城市和农村居民的身边。2007年,在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法律援助的案件中,有942件得到了圆满解决。其中,民事案件占到了绝大多数,涉及农民工维权的案件共115件;刑事案件相对较少,只有50余件。
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介绍,法律援助是为社会弱势群体伸张正义的很好渠道,是一项“阳光工程”,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许多人对这项工程不了解,发生案件后不知道主动请求援助,致使一些案件得不到及时解决:实际上,我市在五县二区都设有法律援助中心。无论你是农民还是市民,只要达到法律援助条件,法律援助中心都可以为你提供免费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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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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