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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我市机关效能建设暨政风行风工作大会上,公开曝光、处理了10起违反机关效能建设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在全市上下引起了很大震动。这是自去年9月份召开全市机关效能建设案件通报会、通报20起典型效能案件之后,我市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中又一次向“庸、懒、拖、散、慢、乱”等行为开刀,对一批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的行为给予了曝光、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理等,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决心和勇气,体现了严肃认真的态度。
发展,务必治庸;治庸,必须问责;问责,可促效能。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权力与责任对等的意识,对于“庸者”,总觉得他们没犯大错,对他们只是一个教育问题。其实,这种认识是偏颇的。就凭在其职而不尽其责、不思为民办事这一点,就应受到问责。更何况,长此以往,会导致一个部门和单位甚至一个地区形成不良风气,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影响投资环境,阻碍经济发展,成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瓶颈”。
有其职必有其责。对“庸者”实行“问责”,不失为一个“治庸”的好办法。它给那些习惯于不想干事的人、胡乱干事、不会干事、干不成事的党员干部套上了一道“紧箍咒”,能激发他们爱岗敬业、积极进取的责任感和荣誉感。然而,对“庸者”进行问责只是一种鞭策手段,而非治本之策。事实上,我们“治庸”的目的,是希望通过相关的制度措施来整肃和约束队伍,通过相应的机制来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通过相关的措施来整治干部中的平庸行为。毕竟,“庸”是一种“作风病”、“机关病”、“衙门病”,绝不是一两天形成的,更不是一两人所拥有的。在一些地区和单位,“庸”字可以说是根深蒂固了,单靠“问责”就能“问”掉“庸官”的病根不太可能。
从根本上“治庸”必须从更新观念着手,在创新方式上做文章。首先,要强化学习教育,使机关工作人员不想“庸”。
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政为民意识,使他们珍惜工作岗位,牢固树立公仆意识,自觉打造“高效、廉洁、勤政、务实”的机关形象。其次,要健全制度,使机关工作人员不能“庸”。要通过深化改革,铲除“机关病”滋生繁衍的土壤,健全首问负责制、AB顶岗制、限时办结制、末位淘汰制、民意测评制、投诉反馈制等机关工作制度,同时要坚决把这些制度落到实处,做到按制度办事,让制度说话,用制度管人。
第三,要实行绩效考评,使机关工作人员不敢“庸”。通过将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职责任务进行标准化设定,将工作绩效进行定量化考核,解决长期存在的“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制度缺陷,变对工作业绩的“说不清楚”到“用数据说话”,建立起旨在体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受追究”的精神,将机关工作人员个人晋职晋级、经济报酬、政治待遇等切身利益挂钩的绩效考核长效管理机制,用机制管人管事。如此,什么是“庸”,该怎么处理,一切都可说得清楚明白,一切都可按制度办事。如此,方能打破机关工作人员“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利益均沾观念,“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无所作为观念,“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思进取观念,变“要我干”为“我要干”,约束他们自觉当一名亲民、务实、廉洁、高效的党员干部,自觉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濮阳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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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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