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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保障女农民工加入工会的权利。把女农民工作为发展工会会员的重点对象,针对其从业特点,在餐饮、零售等行业,实行集体入会,目前我市已发展女农民工会员5万余人。二是保障女农民工会员享有同等会员权益。2007年,185名女农民工受到我市工会系统的表彰,2600名生活困难女农民工受到工会系统的帮扶。三是保障女农民工的合法经济权益。自2007年开始,将女农民工工资发放、三金缴纳、劳动保护作为专项条款,要求所在单位与女农民工单独签订劳动合同。目前我市已有158家用人单位签订了女农民工权益保护专项合同,覆盖女农民工1.5万人。四是保障女农民工的发展权益。目前,已有3.25万名女农民工参加了工会组织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有8900多名女农民工接受了所在单位的女职工业余学校的文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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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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