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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王俊利)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产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和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我县有大米、蔬菜、面粉等农民专业合作社10多个,产品主要销往天津、济南、青岛、大连、石家庄等大中城市的连锁超市,以往因为各专业合作社没有自己的产品条码,每年要向各连锁超市内部交纳高额的临时产品条码使用费。县质监局在得知此事后,积极派人深入各专业合作社,帮助他们完善资料,注册产品条码。如今,范县惠农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永合利大米专业合作社等3家的产品拥有了自己的产品条码,生产加工的产品可直接进入各大连锁超市的货架上,不需再向超市交纳临时产品条码使用费。县惠农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葛庆元激动地对笔者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帮助我们注册的产品条码,每年可为我们减少费用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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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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