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十大道德楷模”评选活动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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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期:07-11-22 10:10:19 阅读次数:21

鹤壁市“十大道德楷模”评选活动动员会现场

市委副书记张锦同出席会议并作出重要讲话
2007年11月22日上午,鹤壁市“十大道德楷模”评选活动动员会在市人民会堂二楼召开,市委副书记张锦同出席会议。现将《鹤壁市“十大道德楷模”评选活动方案》全文传达如下。
各县区党委宣传部、县区直工委,市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鹤壁市“十大道德楷模”评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
鹤壁市“十大道德楷模”评选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充分发挥道德楷模的引领作用,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风尚,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生态”新鹤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鹤壁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十大道德楷模”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广泛宣传,树立道德楷模,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大力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形成全市人民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统一思想、弘扬正气、凝聚力量、鼓舞斗志,激励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协力,开拓进取,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生态”新鹤壁和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势力奋斗。 二、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活动,评选出鹤壁市“十大道德楷模”、其他入围人选授予鹤壁市“道德楷模提名奖”。
三、评选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基本道德规范,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表现突出、社会反响大、赢得群众高度赞誉,在以下某些方面表现突出的鹤壁辖区内的城乡居民(包括在鹤壁工作的外地、外籍人士)及在市外求学、工作的鹤壁籍人士,均可参评:
1、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热心公益,奉献社会,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突出贡献。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与时俱进,自强不息,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
3、尊老爱幼,家庭和美,关爱邻里,勤俭持家,具有高尚道德情操和感人事迹。
4、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文明经营,服务周到,备受社会好评。
5、理想远大,追求真理,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在传承文明、弘扬时代精神方面表现突出。
6、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爱护公物,保护环境,为树立鹤壁人民良好形象做出突出贡献。
四、推荐名额
各县区、各单位在层层评选道德楷模的基础上,向市组委会推荐道德楷模人选。推荐名额:浚县12名、淇县10名、淇滨区3名、山城区5名、鹤山区3名、开发区2名,市直工委10名,鹤煤集团3名,鹤壁军分区、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国营浚县农场、鹤壁万和发电公司及其他有关单位各1名。媒体推荐、联名推荐、个人推荐的,可直接向组委会申报。
五、评选程序
(一)推荐阶段(2007年11月20 日~2007年12月20日)
1、基层评选:县区、乡镇、农村、街道、社区、企业、学校、各级党政机关,都要评选树立群众身边的道德楷模,开展学习道德楷模活动,把评选过程作为对照标准选楷模、学习楷模找差距、完善自我当楷模的过程,让群众广泛参与其中,使评选的过程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觉践行道德规范的过程。各级都要对自己评选出的道德楷模以不同形式进行命名表彰、宣传和组织群众学习。
2、层层推荐: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工委、鹤煤集团及其他各单位在层层评选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于2007年12月20日前,将推荐的道德楷模人选向市组委会申报。
3、申报材料:推荐单位要将《鹤壁市“十大道德楷模”推荐表》和被推荐人的典型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附电子版)各一式三份,在要求时间内报市“十大道德楷模”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二)评选阶段(2007年12月21日~2008年1月10日 )
l、组委会办公室通过审查材料、实地考察等方法,从被推荐人选中筛选出预选人名单,报市组委会审定候选人名单。
2、在《鹤壁日报》、《淇滨晚报》、鹤壁人民广播电台、鹤壁电视台、大河鹤壁网、鹤视新闻网、鹤壁宣传网刊播候选人的简要事迹和照片,并在《鹤壁日报》、《淇滨晚报》、大河鹤壁网、鹤壁宣传网设置、刊登选票和投票办法,请公众投票评选。
3、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公众投票情况,报组委会研究、审定鹤壁市“十大道德楷模”和鹤壁市“道德楷模提名奖”人员名单。
六、宣传表彰
1、组委会印发表彰决定,举行颁奖仪式,对鹤壁市“十大道德楷模”和鹤壁市“道德楷模提名奖”获得者进行隆重表彰。
2、全市各新闻媒体集中宣传鹤壁市“十大道德楷模”的先进事迹;组织鹤壁市“十大道德楷模”报告团到县区、企业、学校、农村进行巡回报告;印发鹤壁市“十大道德楷模”先进事迹宣传册。
七、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这次评选活动,成立鹤壁市“十大道德楷模”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
主任:张锦同(市委副书记)
副主任:蔡永礼(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成员:苑增好(市总工会主席)
张艾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社科联主席)
胡山泉(市直工委书记)
刘德坤(市文明办主任)
万 英(团市委书记)
宋敬华(市妇联主席)
姚菊泉(鹤壁日报社党委书记、总编辑)
靳廷学(市广播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联系电话:3316823),办公室主任由张艾芳兼任。
办公室副主任:李合新(市直工委副书记)
董春生(市文明办副主任)
牛瑞平(市总工会副主席)
杨 靖(团市委副书记)
杨长青(鹤壁日报社副总编辑)
白立功(市广电局副局长)
付尚国(鹤壁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叶成民(鹤壁电视台台长)
各县区党委宣传部、开发区、市直工委、鹤壁军分区、市 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鹤煤(集团)公司、国营浚县农场及其他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广泛宣传动员,做好“十大道德楷模”的推荐、评选、宣传和组织学习等工作。市组委会对这项活动设立组织奖,对领导重视、组织有力的单位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