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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数名犯罪嫌疑人夜入古墓盗得多件文物,变卖后将赃款平分。警方接到举报后,克服重重困难,抓获了两名犯罪嫌疑人。7月16日,涉嫌盗掘古墓的两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至禹州市人民检察院。 数月前,禹州市公安局接到举报,称有人在禹州市小吕乡一山坡上盗掘古墓,并将所盗的11件文物私自变卖,得款数十万元。禹州市公安局迅速立案。虽然此案的侦破难度较大,但禹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成立的专案组克服了重重困难,于今年5月将两名高姓犯罪嫌疑人抓获。 民警经讯问得知,高某等人在禹州市小吕乡一山坡上盗掘一古墓,共盗得文物11件,其中有3个三腿铜质鼎、两个古时喝酒用的三腿铜质酒杯、两个铜盆、1个铜瓶、1个铜质花瓶及1件茶壶形状的铜器。盗得文物后,他们以数十万元的价格变卖,所得赃款平分。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现场勘察情况,禹州市公安局委托许昌市文物鉴定部门对盗墓案件现场是否为古墓葬群以及该古墓的年代、等级进行鉴定。2007年6月,许昌市文物鉴定部门对犯罪嫌疑人指认的盗墓现场进行勘验,确认该古墓为商周时期的墓葬,具有一定的历史和科学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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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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