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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2008-4-17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直及驻漯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庆典、纪念活动,中央、省、市相继作出明确规定,对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切实转变作风,集中精力谋划大事要事,狠抓工作落实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有些单位在具体贯彻中仍存在执行不严格、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明确要求、严肃纪律、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现就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庆典、纪念活动重申如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控制各种庆典、纪念活动的规定
    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严格控制各种庆典、纪念活动的规定,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遵守、严格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要严格控制举办各种庆典、纪念活动,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和各部门、各单位确须举办的庆典、纪念活动,必须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不经报批一律不得举办任何庆典、纪念活动。
    二、严格控制邀请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各种庆典、纪念活动
    除省、市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建设项目外,市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各种奠基、开工等活动仪式,有关县区、单位、企业和个人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领导同志发出邀请。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和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表彰会、座谈会、讨论会、报告会、周年纪念活动,一般不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出席、发贺信和接见会议代表。各种商业性庆典活动不得邀请各级领导干部参加。确须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参加经批准举办的庆典、纪念活动的,须提前7天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经市委秘书长沟通协调后统一安排。对举行过奠基、开工仪式的项目,特别是市领导参加仪式的项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掌握和通报项目建设情况,确保早建成、早见效。
    三、严格清理各种庆典、纪念活动
    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各种庆典、纪念活动定期开展排查和清理,对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停办、不符合要求的事项一律取消。各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举办庆典、纪念活动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违反规定邀请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庆典、纪念活动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中共漯河市委办公室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12日
编辑:
漯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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