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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土地调控,4月13日,市政府与10个县(区)长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责任书规定,完不成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县(区),必须限期针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审批,扣减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追究县(区)长的责任。
责任书明确要求,各县(区)行政辖区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责任书中规定的数量;各县(区)不得违法违规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内各县(区)实际发生的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不得超过省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不低于建设占用的面积和质量;新增建设用地土地补偿费要足额缴纳,并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
编辑:
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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