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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平顶山晚报报道:(记者张永军)我市廉租住房保障体系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5月1日起,我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将由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3240元(含324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的家庭均可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这是记者昨日从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我市从2007年初开始实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以来,目前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已覆盖到各县(市、区)领取低保金1年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含8平方米)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和特困户。截至2007年底,全市对1868户低保家庭发放了共计202.38万元的廉租住房补贴款。群众在领到补贴后,各县(市、区)政府通过发布求租信息、上门联系住房等方式,帮助他们联系住房、租房。据不完全统计,这些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面积已提高到10平方米。
自今年5月1日起,市区及各县(市)在确保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将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3240元(含324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的家庭也纳入廉租住房的保障范围。经过核查,今年各县(市、区)已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家庭共计11840户。我市将对其发放2008年度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补贴标准暂不变化。
另据记者了解,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东方明珠年内将开工19.02万平方米,竣工4.6万平方米,其中配建廉租住房1万平方米。郏县、叶县、鲁山县年内均有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工,并配建廉租住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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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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