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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诊所欲撤走 居民苦挽留
发布时间:
2007-03-30 08:20:31
来源:
洛阳日报
见习记者:张贵坊 实习生:胡晔烨
本报讯:“你们快来看看吧,我们这的社区门诊要撤走了!”29日上午9点左右,我们接到了市民东先生打来的热线电话。他说位于健康西路的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社区诊所准备在3月31日撤走,附近居民都很不理解,都想知道这么好的诊所为什么说撤就撤呢?
记者赶到现场后,见位于健康西路和王城大道交叉口北侧的8号院一楼,妇幼保健医院社区诊所门面房外,已经聚集了不少附近的居民,据他们介绍,该诊所设立于1999年前后,诊所里人手虽然不多,总共才有三名医生和两名护士,可周围的居民提起他们的服务态度和医疗技术都竖起大拇指称赞。
东先生告诉记者,这个医疗网点服务态度非常好,常常把自己输液的老年人送回家。而且医术高明,小儿头部静脉针注射在周围是出了名的好!周围的居民生病都去那看病,居民和医生护士都很熟悉。正在诊所输液的李大妈也说,大家看病都担心太贵,可是这个诊所,收费一点也不高,真是解决了原来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前两天突然听说诊所要撤走,大家都很难接受,都想问问到底为啥。
负责该社区诊所医院的负责人解释说,诊所设立七、八年来,本着立足社区、服务群众的宗旨,为周围居民的健康做出了一定的贡献,诊所和居民之间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可现在诊所在运营上遇到了一定的困难,再加上医院总部人手不足,早就希望他们能够回去,虽然他们也舍不得离开这里,可医院毕竟有医院的难处,希望周围居民能理解。该负责人还表示他们一定会站好最后一班岗,在3月31日撤离之前继续为居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就妇幼保健院社区诊所撤离问题,记者还采访了妇幼保健医院的相关负责人和市卫生局的有关工作人员。
妇幼保健院的王院长告诉记者,为了响应了国家提倡的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政策,方便周围居民,医院当年专门抽调了医生和护士在健康西路设立了这个社区诊所,其性质为非赢利性质医疗机构。可是,去年有关部门出台了新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要求服务站的面积至少要150平方米,且应设立内科、外科、康复科等科室。而医院设立的诊所面积不足100平方米,妇幼院又是专科医院,很难达到国家的要求,再加上近几年医院的人手也确实紧张,他们只好优先保证医院自身发展,撤离服务站了。
尽管社区诊所和医院对周围居民一再解释,可居民一时间还是不能接受诊所即将撤离的现实。东先生告诉记者,虽然社区周围还有其它几家私人诊所,但是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都比不上妇幼院的门诊。以后没有了这个让人信赖的社区诊所,以后居民在看病方面一定会出现不少困难。再说了,社区诊所也不能说撤就撤啊。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了保证社区卫生事业的完善和发展,目前全市设有五十多个社区医疗网点,这些社区医疗机构有厂矿、企事业单位办的,也有个人办的。 由于这些社区卫生服务站是非赢利性质的,再加上还要承担一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责,如义务宣传医疗知识,预防传染病等。有些社区诊所在经济上可能出现了一定的困难,妇幼保健医院社区诊所近几年经济状况也不是十分理想。
市卫生局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的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任何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立和撤消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已经设立的服务站每年都要进行效验,以保证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截止到目前为止,他们还没有接到妇幼保健医院的撤销申请,故对妇幼保健院社区门诊撤离的问题并不知情。但如果妇幼保健医院社区诊所确实因为相关标准不达标而要撤走,却大可不必,因为虽然去年国家新颁布了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的基本标准,但考虑到现在我市还有一些医疗网点不符合新标准。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我市社区诊所达标时间可以宽限到今年年底,也就是说留给妇幼保健医院社区诊所的时间至少还有9个月进行整改。
该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社区服务站只有在年度校验不达标、重大医疗事故或者服务站内部出现重大问题不能维持等情况下,有关部门才会考虑撤消社区卫生服务站,所以,以目前的情况看,不管妇幼保健院内部的具体情况怎么样,他们还是应该尽量给社区居民提供力所能及的医疗卫生服务。
编辑:
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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