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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单位获市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 2008-07-24 08:40:36  来源: 洛阳日报

  本报讯(记者 李江涛 实习生 高亚恒)我市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23日评出,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物价检查所获殊荣。

   根据要求,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必须具备近三年来本单位无严重违法违纪事项,以及被媒体曝光的各类恶性事件;有胜任政府法制建设需要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政府法制建设工作有序开展;政府法制建设在本系统成效明显等硬性要求。

  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由市法制局、市司法局和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授予“洛阳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匾牌和证书。

  23日上午,我市召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中阳出席会议并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编辑: 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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