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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占军报道 郭松、马洪勇等10名涉黑团伙成员上月底被通许县法院判刑。
自2001年以来,郭松、马洪勇纠集他人在开封县万隆乡、大李庄乡等地,以攫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以开办采沙场为依托,形成了人数较多、成员稳定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为了达到独霸采沙市场、垄断经营的目的,他们先后在开封县、通许县实施了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斗殴等一系列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影响极为恶劣。
通许县法院审理后,分别判处郭松、马洪勇有期徒刑10年、9年,并各处罚金15万元。其他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3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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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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