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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开封市环保部门召开了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2007年开封市环境状况。2007年,开封市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第六次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污染物减排为抓手,以环保专项行动为载体,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强化监管,标本兼治,有效控制并削减了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量,完成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全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是,全市环境污染并未得到根本遏制,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本报记者从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固体废物、辐射环境、自然生态6个方面进行了深入采访,就其状况和采取的措施与行动进行了分析。 --编者
声环境
状况
2007年,开封市城市区域声环境整体质量较好,城市区域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1.7分贝,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1类区标准,与上年相比,区域环境噪声质量有所改善。
功能区噪声状况有所改善。功能区噪声昼间优于夜间,昼间1类区(居住、文教机关区)、2类区(混合区)、3类区(工业区)、4类区(道路交通干线区域)均达标;夜间1、2、3类区达标,4类区超标4.7分贝。
与上年相比,道路交通噪声状况无明显变化,声环境质量较好。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68.2分贝;在65分贝以下的路段长7.45公里,占监测路段总长度的10.1%。在65~70分贝间的路段长45.82公里,占监测路段总长度的62.2%;在70~75分贝间的路段长20.4公里,占监测路段总长度的27.7%。
措施与行动
继续巩固和提高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加强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的管理,严格控制各类噪声污染源,有效改善全市声环境质量。
大气环境
2007年,开封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污染程度为良。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达到和优于二级)天数为323天,占全年总天数的88.5%,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
环境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是可吸入颗粒物,其次是二氧化硫,变化规律均为冬季高、夏季低。与上年相比,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值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值为0.103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0.10毫克/立方米)0.03倍;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值为0.054毫克/立方米,未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0.06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值为0.044毫克/立方米,未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0.08毫克/立方米);大气降水酸度PH监测值范围为6.72~7.26,全年未出现酸雨。
环境空气主要污染因素是:由于气候和人为等原因造成的风沙扬尘、建筑施工尘,以燃煤为主的煤烟型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餐饮业油烟污染等。
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07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1346387万标立方米。烟尘排放量为21822.31吨,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17043.31吨,生活烟尘排放量4779吨;工业粉尘排放量469.19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4633.37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8298.37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6335吨。
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强化管理,严查烟尘超标污染源;按照《开封市市区燃煤锅炉整治实施方案》,巩固燃煤手烧锅炉治理成效,推进燃煤机械锅炉治理工作;落实高污染禁燃区各项措施,巩固并扩大烟尘控制区建设成果;根据《开封市城市饮食服务业烟尘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开封市饮食业烟尘油烟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继续推动市区饮食业烟尘油烟污染治理工作,重点整治油烟污染严重、群众信访强烈、位于主要干线、景区周边的饮食业单位,其中41家饮食业单位完成了油烟治理任务;加强施工工地现场管理,采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按照省下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要求,拆除了开封京华发电有限公司2×135MW机组、开封市德山水泥厂1条3.3米机械化立窑水泥生产线和开封汴和耐火材料有限公司3座倒焰窑;开封市高达新型耐火材料厂隧道窑完成了清洁能源改造任务,有效减少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固体废物
2007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72.28万吨,综合利用量72.28万吨,综合利用率为100%,排放量为零。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坚持实行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管理,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对尉氏县废催化剂加工企业进行了集中整治,对需补办环评的企业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开封市医疗垃圾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准备开工建设。
加快城市垃圾处理场建设。开封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和杞县、尉氏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完成一期填埋场建设;通许县、兰考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正在建设。
辐射环境
2007年,全市辐射环境质量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截至2007年年底,开封市辖区内共有射线装置单位189家、射线装置366台;涉源单位23家、放射性同位素数量252枚;送省放射性废物贮存库废源两枚,废源处置率100%。全年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进一步做好放射源、射线装置申报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月报告和周报告制度;协助省环保局做好开封市I~IV类放射源、I~II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换)发和核应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省环保局要求,做好开封市V类放射源和III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换)发工作;对部分重点放射源、射线装置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
水环境
河流 市主要出境河流为惠济河、贾鲁河和涡河。2007年,开封市3个地表水出境责任目标断面--惠济河睢县板桥、贾鲁河扶沟摆渡口、涡河通许邸阁赫庄综合达标率分别为70.8%、75%、79.2%,达到了省下水环境质量目标(≥70%)的要求。
与上年相比,全市河流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多数河流综合水质仍劣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河流污染状况由重到轻依次为:东郊沟、惠济河、药厂河、东护城河、马家河、黄汴河、涡河。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等。与上年相比,药厂河污染程度基本不变;东郊沟、马家河、东护城河污染程度有所减轻;惠济河污染程度有所加重;涡河、黄汴河污染程度显著加重。
湖泊 龙亭湖和包公湖遭到不同程度污染,但污染程度低于城市河流。与上年相比,龙亭湖污染程度基本不变,包公湖污染程度有所减轻。包公湖生化需氧量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龙亭湖生化需氧量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
地下水 与上年相比,全市地下水水质基本不变,水质级别为较好。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硬度、氟化物、亚硝酸盐、溶解性总固体,其他各种污染物的检出浓度都比较低,基本符合地下水质量Ⅲ类标准。
城市饮用水源地 2007年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良好,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为良好,达标率为100%,与上年持平。
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07年,全市工业和城市生活废水排放总量为10157.7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3959.99万吨,生活污水排放量6197.71万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27920.56吨,其中工业废水COD排放量8159.16吨;生活污水中COD排放量19761.4吨。全市氨氮排放量为5367.42吨,其中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量2920.46吨;生活污水中氨氮排放量2446.96吨。全市工业废水达标率为95.72%。
继续开展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将惠济河、贾鲁河、涡河作为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重点,将化工(化肥)、医药行业作为重点整治行业,对开封晋开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17家企业进行废水深度治理。截至2007年年底,开封亚太啤酒有限公司、河南康力酒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完成治理任务并通过环保验收;开封晋开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完成污染治理任务,通过环保验收核查;开封腾飞造纸厂等7家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企业被责令停产治理。
按照区域总量控制和增产不增污的要求,严格环境准入。对建设项目实行四不批、三严查 政策,严格执行《环评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要求,建成投产项目均认真落实了三同时制度;严肃查处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依法处理了45家未批先建的违法建设项目;积极推动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对5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全部完成了审核任务。
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全市各级环保部门组织现场检查2500余人次,查处纠正各类环境违法行为75起,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起,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两起,列入黑名单3家,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强化日常监管和督察。对重点河流、重点区域和重点排污企业实施加密监管和监测,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水达标排放。在枯水期实行水污染联防,对重点污染源采取限产限排措施削减污染负荷;汛期加强对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的检查和管理,避免了重大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按照《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开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河流断面水质责任目标与财政挂钩的通知》,对承担省、市下水环境责任目标的单位实行严格的出境水质目标责任制和水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制。
按照《开封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严格水源地监测、监控,严禁新建污染项目。加强饮用水源地监管,每周巡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根据国家《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要求,重新核定划分了保护区范围,并通过了省政府审批。
2007年,开封县污水处理厂、尉氏县污水处理厂、通许县污水处理厂通过了环保阶段验收;开封市东区污水处理厂、兰考县污水处理厂、杞县污水处理厂建成竣工。开封市区及五县共建成污水处理厂7座,达到了省政府2007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的要求。
自然生态
全市现有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即柳园口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20000公顷;国家森林公园1个,面积560公顷;建成的生态示范区两个,即兰考全国生态农业建设县、尉氏县省级贾鲁河滩区生态示范区,总面积114927公顷;市级生态功能保护区5个,即豫东(开封)平原涡河水系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豫东(开封)平原涡河、南四湖水系河流源头保护区,豫东(开封)平原沙颍河、涡河、南四湖水系防风固沙区,豫东(开封)平原黄河下游湿地自然保护区,豫东(开封)平原涡河水系城市风景名胜区,总面积504568公顷。
2007年,全市创建市级生态文明村8个。开封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规划编制完成;尉氏县完成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年度建设任务;开封县朱仙镇、兰考县城关镇创建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规划编制完成,河南金明实业有限公司畜牧饲养合作社养猪项目污染治理示范工程项目完工,并通过市环保局验收。
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按照《开封市生态功能区划报告》和《开封市生态保护规划》,稳步推进全市生态保护工作。以三创一治为突破口,强力推动各类生态示范工程建设并初见成效;以面源污染防治为重点,积极推动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制订并全面启动了《开封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将任务分解到了具体局委和县、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效果明显;结合开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全市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配合沼气工程建设对村容整治工作实施督导,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完成了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年度任务,全市共核查土壤点位201个,编写了开封市土壤点位核查报告,进行了土壤环境样品(耕地、背景点、重要农作物产区)共113个点位的土壤采集和样品制备工作;资源开发和畜禽饲养建设项目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生态保护监管,严防各类生态破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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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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