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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在民权县民菏路南侧的一处宅基地上,一幢两层小楼的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施工仍在进行中,而建房方根本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据该县居民赵峰介绍,2000年8月23日,他和李习海等4位亲戚取得了民菏路南侧673.75平方米的一块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于当月在民权县国土局取得了该块宅基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后,这块宅基地被栽上了树木,一直没有用于建房。“然而,今年3月15日那天,我发现宅基地竟然被人用砖块圈了起来,一问才知道一户素不相识的人家想在这建房。”赵峰边说边向记者出示他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后来,这块宅基地上被人运来了石灰、沙子等建筑材料。3月底,有人开始打地基,赵峰等人多次阻止,对方根本不听,向有关部门反映后,民权县国土局向施工方下达了停工通知书,然而建房方置之不理,房子一直建建停停。“更令人想不到的是,建房者竟然取得了建委颁发的准建手续。”赵峰说。
4月18日上午,记者在建房现场看到工人正在施工,记者拨通建房方电话后,对方一听要采访,马上挂断了电话。
在民权县建委,该单位纪检书记闫平说,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出现了纠纷,两家都说自己有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原主人一处地方卖两家的现象,他们确定不了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到底属于谁,但建房方没有出示过土地使用证。
这块地的使用权到底属于谁?建委是否像赵峰所说给建房方颁发了准建手续?民权县建委执法大队大队长周恩涛及负责审批准建手续的负责人均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从民权县国土局了解到,这块宅基地使用权确实属于赵峰一方,国土局也给他颁发了土地使用证,建房方则没有此证件,属于非法侵占他人合法权利,该局执法大队也去过现场制止,并下达了停工通知书,但对方一直不听。“国土局的执法大队又没有强制拆除权。”该局办公室韩主任也很无奈,并表示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不能办理准建手续,非法建房更应该由建设部门出面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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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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