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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我省新修改的《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开始执行,和旧《条例》相比,新的《条例》都有哪些变化?昨日,记者来到市运管处了解情况。
出租车拒载绕路将受处罚
新《条例》明确规定,出租汽车应当装置营业标志牌,张贴租价标准和投诉电话号码,配置并正确使用里程计价器;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的线路行驶,不得故意绕行;显示“空车”标志的出租汽车不得拒载;出租汽车不按规定装置并正确使用里程计价器,拒载乘客或故意绕路行驶,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暂扣车辆:不得收保管费
新《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持有效执法证件,在公路路口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市运管处稽查支队副支队长陈治平介绍,按照新《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暂扣的车辆、设施或设备,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交通规费滞纳金降低
新《条例》在法律责任中作出规定,未按规定缴纳相关交通规费的,责令限期缴纳。每逾一日,加收应缴纳款额3%。的滞纳金。而原《条例》规定的滞纳金是5%。。
修车也要有结算清单
新《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向托修方交付维修结算清单,不得虚报作业项目,向车主出具的维修结算清单上要注明换的什么配件、工时多少,以便于车主向别处询问。
编辑:
商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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