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在抗震救灾期间擅离职守、抢领救灾物资,陕西省略阳县4名干部5月23日被略阳县纪委和监察局查处。 略阳县农业局农经站站长熊小锋擅离岗位,造成恶劣影响,因此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略阳县法院的朱略安、略阳县城市监察大队的杜森两人通过私人关系私自抢领十分紧缺的帐篷,被处以行政警告处分;略阳县中药材技术推广处主任姚正浪(试用期)抢领7顶帐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终止试用期免去试任职务。
四川广元市剑阁县民政局殡仪馆职工赵某,自身从事物资发放工作,却强行将车上价值5000余元的一箱衣服和3顶帐篷据为己有。调查认为,赵某身为党员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公开抢占救灾物资,情节恶劣、影响极坏。随后,剑阁县给予了赵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
编辑:
商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