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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三次被国家科技部评为全国先进高新区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近日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联合授予“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2007年10月31日,是郑州高新区建区19周年的区庆日,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王平均、郑州市委常委、副市长胡荃等省、市领导同志莅临郑州高新区,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揭牌。


郑州高新区始建于1988年,是1991年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区19年来,高新区党委、管委在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构建和谐园区作为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2005年以来,郑州高新区根据国家、省、市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和谐工业园区的工作要求,按照“整体规划、分级实施、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在全区开展创建活动,深入贯彻《劳动法》、《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支付规定》、《社会保险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通过开展创建活动,目前高新区建立健全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全面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度,企业在岗职工劳动合同签定率达到95%以上,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等各项手续合法,劳动合同能依法履行;具备成立工会组织条件的企业,全部成立了工会,建立了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各类企业均能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休假制度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不存在违法使用童工现象。能认真落实执行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无重大伤亡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企业登记参保率达到98%以上,无欠缴社会保险费现象。近两年来,高新区未发生因劳动保障问题引发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企业良性发展。 在揭牌仪式上,郑州高新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建民表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既是对郑州高新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工作成绩的肯定,也是对高新区继续做好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鞭策和鼓励。目前,郑州高新区正处于二次创业阶段,建设创新型园区,在中原崛起中发挥高新技术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都必然要求高新区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郑州高新区将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自主创新、服务高效、活力和谐、跨越发展”的新思路,认真总结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经验,进一步充分认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和谐工业园区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创新和完善创建活动的内容和方式,着力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进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互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维护好“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荣誉称号,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
杨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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