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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小档案
2000年以来,兰考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集体一等功”,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未成年人犯罪研究与保护先进单位”,是被最高人民法院等十九部委表彰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单位”。
近日,韩某的父母在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拿到21万元赔偿款。前不久,年仅15岁的韩某在城关镇小学附近玩耍时,被未拆除的变压器高压电击伤,造成三级伤残。韩某起诉到法院后,该院快立快审,经调解,某电力公司赔偿韩某各项损失21万余元。
多年来,兰考法院在涉及未成年人的审判工作中,注重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991年,兰考法院少年审判庭成立以来,共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民事案件752件。在所审结的738件未成年被告人刑事案件中,判处缓刑的有78件85人,占总案件数的10.5%,判处缓刑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重新犯罪率为0.01%。所办理的案件中共为未成年被害人赔偿经济损失达152万元。
该院对失足少年犯罪案件注重判前调查走访、庭审教育和判后延伸帮教。该院对于判处实刑的人员,法官不定期到监管场所进行帮教。对判处缓、管、免的人员,根据个案的不同情况,成立固定的帮教小组,制定具体的帮教措施,并建立了每半年一次对判处管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被告人集中回访教育机制,每半年将他们集中在一起,集体学习法律、法规,并由表现好的讲述经验,搞好传、帮、带,表现相对较差的要现场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帮助他们净化思想,加强改造,回报社会。
在搞好回访帮教的同时,对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少年犯,一方面坚持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逢年过节都要送去一些学习用品和生活必需品。一方面坚持“授之以渔”,他们积极和县科协联系,从2000年开始,凡是被判处缓、管、免和刑满释放的少年犯均可免费到科协举办的农业技术培训班参加技术学习,对返乡从事个体经营的,科协技术人员还负责随时提供技术指导。目前已先后有55人参加技术培训,初步掌握了一技之长。其中家徒四壁、只能靠邻居帮助维持生计的刑满释放少年犯房某在掌握食用菌种植技术后,成为村里的科技致富带头人。
该院自2000年以来,判处缓刑、管制少年犯58人,到目前为止无一例重新犯罪,有13人升入高中,4人考入高等院校,7人进入技校学习,多人成为劳动致富能手。偶犯的被告人张某在缓刑考验期间,法官多次到学校找其谈心,张某在今年的高考中考出了576分的好成绩。
该院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工作。法官们在办案之余利用电视、宣传栏、百姓法律课堂、图片展等宣传载体,向青少年广泛进行法制宣传。选派正、副庭长到中小学校兼任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以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典型案例讲述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危害和预防措施。去年,他们自编自演的情景剧《新生》,得到县委领导的高度评价。他们先后发表论文27篇,有7篇在国家级学术研讨会上获奖。2002年他们撰写的《少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的操作与完善》被中国法学会、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评为一等奖,并被评为2002年度应用法学优秀成果,入选《中国应用法学优秀成果要览》一书,在“中国——荷兰司法理论与实践合作论坛”上,此文再次引起与会专家的重视,被评为一等奖。作者: 赵根喜 庄著立 黄铁伟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
沈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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