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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国资委20日公布的信息,中央企业应当按照国资委有关工作要求,严格控制职工薪酬增长幅度,其中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不得扩大职工薪酬规模。(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
一直以来,人们对国家垄断企业职工的收入过高现象都有意见,一些垄断企业,即使亏损,还给员工发着高额的工资;一些中央事业单位对住房公积金的发放和住房补贴等也没有限制措施,大大超过了社会总体水平;也有媒体披露,一些中央企业中存在“小金库”现象,他们采取隐匿收益等手段,用于给个人支付红利。正是由于这些现象,导致了多数垄断企业员工收入畸高的现象,已经与整个社会的发展显得很不协调。
以钢铁业的央企鞍钢为例,据其内部人士介绍,鞍钢科级员工的账面年薪达到12万元,加上其他奖励和补助,年底收入会达到20万元之多;而同一级别,处于销售位置的一个经理,其年薪可达50万元之多。对于这样的国企来说,利润是从市场竞争中来,还是由垄断地位而来,很难区分。国企普遍存在内部控制问题,国企负责人往往大权在握,国资收益变成了企业的“小金库”,这是由于央企不上缴红利造成出资人(国家资金)的严重损失。
去年,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发布《对中国城市居民收入分配结构现状的总体判断》,称当前我国城市居民收入分配的差距已比较大,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已达到合理值的上限0.4左右,并认为这种分配差距在相当程度上是不合理的。 的确,目前还有很多群众还徘徊在温饱线上,许多民生的问题因为资金问题得不到解决。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加大,低收入阶层会产生“相对剥夺感”,心理失衡严重将导致仇富、报复社会等行为,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同时,这会使社会两极分化严重,不能实现公平竞争和资源有效配置,不利于社会健康发展。
首先,国家应该从打破垄断,允许非公企业进入垄断行业,限制那些收入的垄断利益,从而减缓他们的薪酬增长幅度。在内部收入分配管理上,需要各种力量共同作用,针对国有垄断企业必须建立国有资本的预算制度,杜绝高损耗、高负债、高收入现象。 其次,要建立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收入分配秩序,需要采用所得税、遗产税等调控高收入阶层,使国家积累更多的资金用于社会发展和全体公民。
最后,加强对劳动者报酬的宏观管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低收入阶层生活,促进低收入阶层就业、提高收入,加大公益事业发展,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今日安报 □刘俊锋(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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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丽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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