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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时间,北京多处销售“小产权”房的问题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今天,在国土资源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国“土地日”大型宣传咨询活动上,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安家盛对此回应,北京已下了死命令,从对所谓“小产权”房的局部市场调查扩大到对全市全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调查,对涉及非法开发“小产权”的开发商做停工停售处理。(6月26日《扬子晚报》)
“小产权”或“乡产权”房始于何时,我不知晓,但其发展势头之快,恐怕是有目共睹的。单北京就有“多处销售”,足见其市场前景广阔,也表明这一违规项目所带来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北京下“死命令”,对眼下正在建设或者销售的“乡产权”房、“小产权”房进行停工停售,当属势在必行。
不过,我总感到这道“死命令”还是下得迟了些。既然“乡产权”、“小产权”,都不符合法律规定,有关建设和监管部门,为何不在它“怀孕”或刚“出生”时就加以制止?既然买房有风险,为何不及时特别提醒城市居民,此类房屋得不到法律保护,不能购买?为什么偏要等问题成堆、矛盾激化,几近不可收拾时再来制止?
迟到的“死命令”好是好,可只因“迟”,损失也太大了!不仅购房者会大呼上当吃亏,伤透脑筋,就连自作自受的开发商,也会怨天尤人。更为严重的是,拆除既成的违规项目,大大浪费资源不说(此前,已炸掉了青龙湖80栋违法开发的别墅),给善后处理也会带来极大的难度。何况,它由于还涉及到村民集体组织的利益,如果不能慎重地解决,说不定会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
古人就知道要“防微杜渐”了,例如《宋书.武二王传》中就强调:“杜渐防微,古今所务,况祸聚发,庸可忽乎!”今人就更不必说,然而,要真正做到,谈何容易!许多事非要发展到触目惊心的程度,才亮出一个“不”字,这究竟为什么?例如,“小煤矿”爆炸不断了,“黑砖窑”星罗棋布了,黑老大坐大了,才下“死命令”——“治”!为什么所在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如此麻木迟钝?为什么见“微”不防,听之任之?为什么非要等上面追查下来,才引起“高度重视”?
做任何事情,总得抓住时机,发展经济如此,杜绝违规之事也是这样。“拖延就等于埋葬。”(马克思语)该冲不冲,就会贻误战机。该说“不”时不说不,只会使问题越来越严重。出色、高效的工作是用认真负责的精神完成的。尽管亡羊补牢未尝不可,但“未为迟也”。为了向人民负责,有关政府和主管部门也该好好反思反思自己的思想作风和办事效率了。
编辑:
朱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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