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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家庭经济是否困难,今后将有一套严格的认定程序。昨(2)日,教育部财务司巡视员兼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说,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认定工作,学校要成立认定评议小组,来自相同年级或者同专业的大学生将成为这个小组的主力队员。(《中国青年报报》7月3日)
以往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多以学生自述为主,或由学生出示由当地政府开具的证明。但在实际工作中,这种缺乏有效监督,依靠单纯道德自律的考察评价模式,显然很容易让人钻空子,一些生活并不贫困的“李鬼”可能会因此占据本来就十分珍稀的救助资源,如此,显然背离了国家对贫困大学生救助的初衷,以至于好心办了坏事。或许是基于这样的理由,教育部做出了上述如此坚定的表态。
依靠单纯道德自律,当然容易产生“李鬼”,这也是一种必然,并不稀罕。不过,将贫困这样一个极其复杂的命题完全交给相同年级或者同专业的大学生来评议,这显然也是一种制度的“痴心妄想”,因为,我们实在无法想象,个体的大学生与小群体的大学生之间的道德自律性有多大程度的区别。
既然,现今的贫困生救助体系无法保证个体的“纯洁性”,又如何就能将其寄托于小众的“泛民主”呢?倘若一位贫困生在班级集体中的“名誉”不好,但生活贫困又是事实,如此一来,怎样去保证那些所谓“多数人”民主评议的公平性与合理性呢,而这种制度硬伤产生的所谓“公平、民主”与之前个体道德自律缺失下产生的“李鬼”有多大区别呢,这样的制度变化不过是“换汤不换药”式的“戊戌变法”。
事实上,贫困是世间一个最为复杂的社会命题,它往往带有很多的不确定因素,因此,其认定并不能仅仅靠个体与小部分的“一己之见”,而是需要有宏观的把握与微观的斟酌。尽管其中的细节可能有些烦琐,但为了制度的公平与公正,为了让那些贫困大学生脸上充满笑容,再多的麻烦也当义不容辞地承担,不能因为害怕麻烦便将制度的灵魂丢失!
大学生是否贫困不如让“上帝”决定!
编辑:
杨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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