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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是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对我国当代社会所处阶段的正确论断。正确认识我国社会现在所处的阶段,是中国共产党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的根本依据。对这个问题,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阶段的理论,总结几十年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从现实的国情出发,提出了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的正确论断。这个论断的提出,在党的文件中,最早见于1981年6月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党的十二大政治报告明确指出: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现在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物质文明还不发达。党的十三大再次明确肯定了这个论断,并从理论上作了论证。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初级阶段理论提出的基本依据是我国现实的国情。我国的社会主义是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经历一个很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别的许多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
我国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而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这个阶段是逐步摆脱贫穷、摆脱落后的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多数的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农业国,逐步变为非农产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的工业国的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阶段;是全民奋起,艰苦创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阶段。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十三大提出了应当确立的具有长远意义的六条指导方针,完整地表述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
编辑:
康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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